上海市教科院公开招聘处级领导干部公告(2014-5)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4-5-6 12:49:00 人气: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上海市教科院决定面向院内外公开选拔一名副处级领导职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民办所副所长兼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一名。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根据市教委部署和中心职能开展对民办学校的指导和服务,主要包括为民办学校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组织民办高校督导工作,为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特色发展提供服务,承担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有关培训工作,协助指导和监管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协助做好民办高校党员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工作等,并按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要求和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务实、开拓精神。具有宽阔的胸怀,善于团结各方面力量,调动各层次人员的积极性。公正廉洁,不谋私利,为人正派,顾全大局;

3.中共党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4.从事民办教育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协调能力强,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

5.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破格;

6.身体健康;

7.现为上海教育系统单位在编人员,有本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含组织推荐和专家署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公示听取意见、教科院党委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四、报名办法

1.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专家署名举荐等方式。应聘人员要填写报名表,可登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 cnsaes.org)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并提供应聘报告和其它有关材料。教科院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学习简历、工作简历;

[2] 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3] 近五年承担的科研课题及经费情况,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等及获奖情况;

[4] 近五年担任的行政职务及管理工作情况;

[5] 工作思路与预期目标。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止。 

3.报名地点:上海市教科院党委办公室(茶陵北路21号2号楼421室,200032);

联系电话:021—64184696。

欢迎通过电子邮箱应聘,邮箱jky202204@126.com。

附件下载: 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