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开发工作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7-7-19 15:14:00 人气:
各项目负责人: 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为做好“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开发工作的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2016年上海高职教育质量提升决策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之“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开发工作的15个立项课题,均在结题验收范围。 二、验收方式与材料报送1.准备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并装订完成结题验收材料6套(5套提交鉴定专家、1套存档),装订材料目录与格式见附件2。另外,各项目须另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见附件3;一式6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单附,请勿装订在6套材料中) 2.报送材料。各申报单位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6套结题验收材料、6份“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集中报送上海市教科院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决策咨询研究与服务团队。纸质版寄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202室,邮编20003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yjzxsh@163.com。收件人:杨琳、徐静茹,联系电话:64163905。 3.专家预审。上海市教科院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决策咨询研究与服务团队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预审,存在较大问题的,将给予返回修改或建议延期结项。 4.集中验收。采取集中结题验收方式,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结题通知。经专家评审、市教委批准,将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结项结果。 三、有关要求各项目要按照市教委有关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确保结题验收资料齐全、真实,符合结题验收要求,确保结项项目的完成质量。 附件1:《2016年上海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开发工作结题验收申请表》 附件2:装订材料目录与格式 附件3: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上海市教科院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决策咨询研究与服务团队 2017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2016年验收通知附件下载 |